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新的战略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诚信建设。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在努力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的过程中,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怎样,如何加快推进,目标和重点是什么?对此,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鹏飞接受记者专访。
践行《纲要》
应有所作为、走在前列
记者:当前,全国各地各行业正在按照国务院《纲要》部署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来说,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体现在那些方面?
刘鹏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交通运输行业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大现实意义。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纲要》明确提出三大基础措施和四大领域建设的要求,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交通运输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
二是完善交通运输市场机制的重要基础。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必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打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软实力,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全行业共同的价值追求,提升行业形象。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取消和下放了35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并公布了权力清单。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这必然要求加快建立信用体系,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才能确保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记者: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刘鹏飞: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要求,交通运输要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就应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所作为、走在前列。今年5月,我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的建设目标是:形成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信用考核标准基本健全,形成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信息化智能化等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得到有效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五大举措
构建行业管理信用体系
记者: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谋划、全面推进。请您介绍一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刘鹏飞:近期,我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缺失问题治理”专项调研,重点对公路水运行业信用体系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多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已初步建立了涵盖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监管等行业管理的信用体系,对规范全国交通运输从业单位的市场行为发挥了明显效果。
一是以深化诚信意识为先导,加强交通运输政务诚信信用建设。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于依法行政实践中,在公路行政、道路运输行政、港口执法、海事执法等行政行为中,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市场监管和综合治理,使交通运输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二是以健全规章制度为基础,营造交通运输信用良好环境。多年来,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等管理部门陆续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信用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三是以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为抓手,狠抓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关键环节,完善信用制度标准,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范围由公路扩展至水运,由施工企业延伸至设计、监理及检测企业。
四是以开展分级考核为依托,开展运输服务企业信用建设。各地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制度考核,对有关企业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价,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发布考核结果,适度将线路招投标、通行费优惠等扶持政策给予信誉考核结果优秀企业,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运输服务市场环境。
五是以应用信息技术为支撑,持续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部署建立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发布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相继开展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亮点纷呈
地方信用建设成效初显
记者: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上有哪些比较好的做法和经验?
刘鹏飞: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安排,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比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现道路水路运输诚信体系建设全面信息化,还将逐步推进跨部门跨省份资源共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第一批第一个试点单位,全部开发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并全面试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近年来每年对全省客运、危险货物运输、驾培等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信用考核排名,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有关信用信息与国家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对接,公众可自行查阅下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开展“三个清单”(数据清单、应用清单、行为清单)编制工作,基本覆盖了登记、资质、监管、执行、管理等各类信息事项。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对象全覆盖、分类考核、分类奖罚等方式,将评价结果同项目招投标挂钩,初步建立起了较为科学有效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被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选编》。
精准发力
六大重点工程统筹推进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越来越紧、标准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要在哪些地方着力强化、精准发力?
刘鹏飞:今年6月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均对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专项部署。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9月25日召开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要求由部党组抓这项工作,成立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将按照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六方面基础工作。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归集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掌握的信用信息,形成广泛覆盖、深度融合的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二是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系统梳理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摸清底数。完善信用空白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并进行法规合法性审查;修订不完善的信用法规制度,统一标准;废止与国家有关信用要求不一致的法规制度。三是加快完善信用标准规范。对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的格式、编码设定相对统一的标准,便于信息交换共享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加强信用评价工作。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将失信行为查处和惩戒与评价工作挂钩,以评促建,以评选优。五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黑名单联合惩戒作用。按照客观、真实、准确、权威的原则,定期集中发布黑名单信息,推动失信黑名单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六是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更加准确、全面、科学地评价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和实际效果。
(信息来源:中国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