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顺利施行,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的具体要求,我厅负责对你们录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备,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录入及核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项目业绩信息时,须将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约信息一并录入。如项目履约人员发生变更,须及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备及变更。项目交工后,人员履约信息不予核备及变更。具体要求见附件。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24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有关要求的通知(甘交公路【2017】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