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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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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5〕87 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7〕203号)的有关要求, 我厅于2017年1月至4月组织对 2016 年度 广东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 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综合 评价结果 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5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24日17:00前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25楼2515室。

  受理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020-83834904。

  附件:广东省2016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建管理处代)

2017年5月10日



附件:广东省2016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