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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贵州省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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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路发﹝2017﹞3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各公路管理局:

  我省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结合公示情况并经审定,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16年度参与评价的设计企业23家,其中AA级5家、A级11家、B级4家、C级3家,施工企业68家,其中AA级8家、A级50家、B级8家、C级2家,具体详见附件一:贵州省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附件二:贵州省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

  二、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址为:http://www.qjt.gov.cn/,省公路局网网址为:http://

www.gzhighway.gov.cn(“文件通知”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栏目)。

  三、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13〕636号)、《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进行评价,因原《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停止执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上位法规未明确内容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87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执行。

  四、本次评价结果适用期持续至2017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为止。

  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信用评价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即:不直接用信用评价结果取消已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或清退已入场的单位。正在开展施工招标的项目,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原则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六、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于2017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施工企业张家港华夏慧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申诉电话,将专业备注路桥隧改为交安专业。设计企业重庆两江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提出关于调高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诉,经核查,该公司2017年1月13日确实未在交通厅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我局于2017年2月15日再次提醒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督促该公司限时完成企业注册,但直到省交通厅信用评价录入系统关闭,该单位仍未注册,其信用评价结果未能录入评价系统,影响全省信用评价结果汇总。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87号文规定:重庆两江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16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维持C级。

贵州省公路局

2017年5月31日



贵州省201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附件一).xlsx
贵州省201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附件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