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厅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4〕113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交基〔2015〕56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等相关规定,省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2017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2018年3月29日
2017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