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我区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规范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将于2015年12月10日起实施。
《实施细则》共24条,包含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航道水运管理局、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评价标准、依据,评价等级的划分等具体内容。《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为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水运建设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