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加强我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效地制度保障。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务会研究决定对《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宣传工作,确保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附件:《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29日
《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