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审改办在津签署《京津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共识》,标志着京津冀三省市审改工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内的全面合作正式拉开帷幕,为全国审改工作和“放管服”改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此次三省市本着互利共赢、务实合作的精神,围绕“十个协同、十项推进”,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力求共同推动京津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发展。具体是:一是改革思路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京津冀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对接机制、信息沟通机制。二是权责清单协同,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加大京津冀三地权责清单编制的协调力度,取消一批政府管理职能和权限,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三是招标投标协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京津冀三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四是审批标准协同,推进行政许可结果互认。制定京津冀三地协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许可结果互认,一地许可,三地经营。五是网上办事协同,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程度。构建京津冀行政审批服务共享平台,推进京津冀三地政务网、行政审批服务网等系统互联互通。六是审批服务协同,推进服务标准化运行。制定京津冀三地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七是审批体制协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有关部门和地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八是审批机制协同,推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加强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规划衔接,推进产业融合,优化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九是监督管理协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京津冀三地行政执法的监督网络系统和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监管,实现一地违法失信,各地处处受限。十是便民服务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整合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热线服务资源,构建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务专线平台。
来源于《天津日报》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