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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以审结问题为契入点 立查立改 推动工程建设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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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自治区审计厅提出交通运输厅所属单位公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着制度、执行、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厅党委要求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立时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从而推动和促进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厅党委要求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全部纳入招投标管理,其不规范行为坚决纠正。厅招投标领导小组依规、依纪加强监管,严禁规避招标。对规划内项目,及早安排前期工作;对规划调整项目,确保合理安排工作阶段,不得压缩、挤占招投标时间周期;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计划、管理、资金落实。
  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的环评、水保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招投标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各环节涉及的咨询服务工作;国家规定的如国防公路等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公路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必要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投标方式;对审计提出的某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违规问题,交通运输厅已安排纪委监察部门派专人全面调查核实。
  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实现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将招标代理信用考核纳入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考核整体工作,落实招投标过程中的审核、监督责任,对出现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
  厅党委决定,招标代理机构从即日起不再收取标书资料费,转由交通建设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收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将标书资料费纳入建设项目管理费用中,收支盈余则冲抵项目建设成本。
  交通运输厅党委要求厅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充分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以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工程变更、行政审批、行业执法等工作内容为重点的自查自纠活动,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学立改、立查立改。通过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严格工作纪律,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交通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依纪有序推进。

(实习记者 范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