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交通信用>西藏>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西藏交通2016-05-20
字号:

各项目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区交通运输厅安委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区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结合我区项目建设实际,从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区公路工程在建项目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现将我区公路工程在建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印发,请结合项目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0日


抄送:陈朝副厅长、厅安监处、局各片区组长

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区交通运输厅安委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区公路工程在建项目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加强施工方案技术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常态化建设。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当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照经过论证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实现2015年公路水运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所下降,继续保持我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活动开展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梁洪

  副组长:张伟、雷娟、尹彦东、春花

  成 员:所有监督负责人

  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安监科(联系电话:0891-6830296),办公室主任由春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统筹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落实重点

  符合国务院安委办[2015]4号文件规定的“五整治”范围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为主要控制环节,深入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5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吊装作业。

  以上5类分部分项工程整治重点见附表1。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1.全面摸排,抓住重点,实施清单管理。各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尽快摸清本项目符合整治范围的情况,查清在落实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盯住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立整治清单,对没有施工方案和未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的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2.突出主体,紧盯过程,确保整治成效。各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项目业主的总牵头作用,以施工单位为主体,做到自查、督查和抽查“三结合”。一是由项目业主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自查一次,每季度汇总自查情况报我局;二是我局将结合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安排,以片区为单位组织专项督查或抽查。

  3.突出“三查”,细化要求,严格挂牌督办。针对施工方案与实施“两张皮”、“最后一公里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三查”: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查方案的实施;查技术交底、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对于因没有施工方案或方案不落实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危险性大、整改难或需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经确认,依法责令全部或局部停工,按规定逐级上报,并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交质监发【2012】577号)规定实施挂牌督办。

  4.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对因无方案或不严格按方案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我局将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上限处罚,并追究责任人责任。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凡被通报的企业,建议相关部门按照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对其2015年度信用实施扣分,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交通运输部将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实施约谈或通报批评。

  5.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扩大行动效果。各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宣传部署,扎实推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定期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施工单位,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请项目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将汇总自查情况报我局,内容包括企业自查出《通知》中5类突出整治项的事故隐患数量、重大隐患数量、整改完成的隐患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电子邮件可先期报送(必须盖章),正式文件可以随后寄送,但应保证内容一致性。

  质监局各片区组长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前将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及存在的问题报我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春花、朗杰曲珍 邮箱:2922367680@qq.com电话:0891-6830296、6824085

  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重点;

     2.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关于上报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报告

厅安监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厅安委会工作安排和部署,为确保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结合我区项目建设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在建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请予审核,并上报交通运输部。

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2015年5月20日



附表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