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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工程情况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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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我厅始终高度重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之后,我厅明确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置和落实,将公路水路建设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道路运输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作为我省“十三五”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来实施,以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一)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建设是我厅启动比较早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07年起着手研究,2009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全省推行对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信用考核和评价。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一是突出对重点公路建设市场主要从业单位的信用管理。主要针对我省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线、重要经济干线等重点公路(投资在1亿元以上)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机电设备供应商等5类从业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分为AA、A、B、C、D五个等级。二是结合项目业主管理水平和能力设定评价程序和方法。对高速公路而言,要求评价方法必须用失信行为扣分法,同时采用项目业主初评、所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省厅审定的评价程序。普通国省干线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并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进行初评。三是从业单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与信用等级挂钩。对获AA、A级信用等级的从业单位在投标标段数、保证金等方面予以奖励,对C、D级信用等级的从业单位进行了限制,对B级信用等级的从业单位不奖不罚。四是对从业单位实行了动态的信用管理。除每季度、每年进行定期信用考核和评价等级外,针对从业单位在日常履约、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不定期评价和动态处理,并纳入年度信用评价管理。

  (二)道路运输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道路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厅在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等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积极的尝试。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大型物件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集装箱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驾驶培训学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四川省机动车维修业户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等多项信用建设规章制度,规范各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统计、公布等活动,从经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信用表彰等多个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道路运输领域基础信用基础数据的整合和共享。认真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和考核工作,并将评议考核结果梳理整合,纳入道路运输信用体系数据库,并与厅公路局、高管局、航务局等单位、处室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三是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人员和运输企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根据道路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和考核评价结果,把信用奖励与惩戒相结合,集中通报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和驾驶员,加强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等环节的应用。

  (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既自成体系独立运行,也与建设市场、运输服务等信用体系对接融合,共同构成交通运输综合信用体系。在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方面,一是实行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制定印发《四川省道路交通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重点驾驶人进行联动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和实施处罚。二是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会同公安、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制定《四川省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实现违法违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三是加强对道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企业,营运性车船及相关驾驶员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制定《四川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对企业出现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营运性车船驾驶员出现严重超载超限的、营运性船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并纳入相应的诚信记录。同时,要求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道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企业,营运性车船及相关驾驶员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目前,我厅在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工作中,已经建立起安全曝光台,实行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定期曝光制度。在厅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曝光”专栏,对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从严查处并向社会进行曝光。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监控;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一定次数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禁入行业。还建立起了客车卫星定位监控结果“一月一通报”制度。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按核定线路规定时间运行、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行为进行定期通报,从严处理。

  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高,任务重。尽管我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尚未建立起面向社会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行业内部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参差不齐,数据尚未完全对接融合,缺乏统一的数据库,交通运输行业与其他行业的信用信息及交通运输行业内部间的信用信息数据仍处于“信息孤岛”状态,信用数据条块分割,尚未实现互通和共享,而且省级间、行业间以及行业内部间的沟通协调难度较大。

  二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不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评价、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市场监管及信用主体权益的保护等没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比如国家尚未制定《信用法》,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例,在公路、水运建设信用评价管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诸多方面均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

  三是信用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信用考核结果没有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在政府招投标、信贷、审批、资质认定、事故车维修、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对优秀诚信企业的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对失信企业没有相应的惩处办法,致使考核工作对企业约束力不强,社会影响力有限。

  此外,信用信息的数据标准、信用评价标准等不统一、不规范,甚至缺失等问题较为突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专业人才稀缺、信用信息征信困难、第三方评估工作滞后以及信息体系建设缺少统筹规划等诸多问题均严重影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厅主要通过开展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法规制度、信用标准规范、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第三方评估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与从业人员信用自律,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建设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公路水路建设统一信用平台,推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二是加快推进道路运输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通过全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驾驶员积分管理系统、安全监管系统等系统的建设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中推进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建立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第一阶段先建立超限运输审批信用档案,并逐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其他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四是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网上公示渠道,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普通公路工程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办法。增强普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制定《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四川省城市公共汽车服务规范》,修订《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三是研究制定《四川省水运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强我省水路运输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和信用评价。四是研究制定《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与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挂钩管理办法》,细化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督促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及营运管理单位主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改善和提升营运服务质量。

  (三)信用标准规范建设。一是开展《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框架体系研究》,将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明确行业信用信息的相关数据标准,配合交通运输部编制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为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保障。二是研究编制四川省有轨电车驾驶员职业标准,规范有轨电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教训大纲。

  (四)信用评价工作。一是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推进我省2016年度公路水运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对全省客运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全面核查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资质等级和教育质量,督促市(州)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三是建立船舶、船员、船公司、船检机构的综合评价机制,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研究建立海事行政执法信用体系部分事项评价指标,实现科学评价。

  (五)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是根据信用评价工作的评价结果,集中通报一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对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曝光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应用,研究探索各部门间的守信激励、联合惩戒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及“黑名单”制度,制定完善具体的判定条件和监管措施。

  (六)第三方评估工作。一是研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逐步拓宽评估范围,重点对我厅制定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二是加强我厅及各直属单位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