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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以大数据为基础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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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聚焦重点领域,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丰富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四个交通”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在交通运输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等重点领域,制订出台了信用评价办法,建设了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开展了相应信用评价工作。自2008年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以来,完成对两千多家企业的信用评价。自2014年开展水运企业信用评价以来,完成对三十多家水运企业的信用评价。2015年,全面开展了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覆盖全省890家道路客运企业、822家危货运企业、3784家普货运企业、400家出租车企业、786家驾驶培训机构,681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37万道路客运驾驶员,90万道路普货运驾驶员,5.6万危货运驾驶员,6.8万教练员。港口信用评价也将于今年启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做法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快推进“四个交通”的保障工程,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工程,也是涉及法规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建设要求高,建设任务重。近年来,我厅按照部及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引领,用法治思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法规制度是信用体系的立足点。我厅先后制订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高速公路材料供应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路运输行业诚信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评价制度,明确了信用评价主体、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等要项。所有制度均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在省政府政务公告公布,解决信用评价合法性问题,以评价制度建设为引领,用法治思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以行业大数据为基础,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行业大数据资源,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我省大交通、大市场、大数据的格局基本形成。在大交通发展、大市场运行过程中,产生巨量行业数据,这些数据每时每刻都在流淌。为归集、挖掘、应用这些数据,我省建立起综合交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三大数据中心,其数据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数据,获取途径是省运政管理系统等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是交通运输市场的动态数据,获取途径是货运物流公共信息和交易平台等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三是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共享数据,获取途径是外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以及我省有关政府部门的共享数据。

  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主要是依托综合交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三大数据中心数据,以数据中心提供的大数据作为征信的主要依据,把有关数据自动导入评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相应评价结果,以行业大数据为基础,构建行业信用体系。

  二是构建信息系统平台体系,用信息化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我省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主要有阳光政务信息系统、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系统、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系统、水运诚信评价系统,实现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息公开三大功能,覆盖政务诚信、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码头五大领域,“三纵五横”的系统架构基本形成。此基础上,我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广东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构建一体化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应用新媒体建立一体化的信用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以信息化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创新征信方式,用互联网思维构建新型信用评价体系。

  2015年7月,我省出台《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计划》,探索PPP政企合作模式,建设全省统一的客运车船WIFI系统,推广免费WIFI在场站、码头、运输工具上的应用。公众可通过免费WIFI,获取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对出行服务进行即时点评,点评数据导入大数据中心,作为信用评价征信的基础数据。通过创新征信方式,不断拓宽信用信息征集渠道,以互联网思维,构建指尖上的信用评价服务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部的正确指导下,我省基本搭建起行业信用体系的框架,但与部的要求、与行业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仍存在差距,主要是信用评价的公信力影响力尚存不足,评价覆盖面尚存不足,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尚存不足,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及人才尚存不足等。

  下一步,我厅打算在以下方面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信用评价信息系统融合;二是引导第三方诚信评价中介机构向专业化、高水平方向发展;三是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信用考核评价体系。

  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部的工作部署,建设以法规标准为引领,以行业大数据为基础,以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为导向,信息化、智能化的交通运输信用服务体系。